11月26日,省自然资源厅召集2023年增发国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进度滞后的市、县(区),开展工作对接,以加快推进增发国债项目实施。
会上,省自然资源厅通报了增发国债项目进度滞后情况;福州市、漳州市、泉州市、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以及永泰县、长泰区、安溪县、永安市、政和县、松溪县、长汀县、寿宁县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深入剖析本地区进度滞后原因,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
会议指出,当前时间紧、任务重,有关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拿出狠手段、严措施,形成思想上加压、工作中发力、监管上收紧的工作局面,不折不扣推进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要对照项目进度倒排工期,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纠纷,确保年底前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上下齐心,确保项目进度不拖延,分秒必争抢抓工程进度;狠抓施工质量不放松,依法依规做好项目全过程监管;畅通资金拨付不延误,用好用足国债资金。【厅防灾处 海峡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