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治”到群众最需处
宋惠芳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要顺应人民群众期待、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用实际行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福建省纪委监委坚守职责定位,创新治理手段,探索开展“点题整治”,以有力有效的监督、常态长效的机制,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并落实在制度安排与治理实践之中。福建省纪委监委站在群众视角,坚持开门整治,把群众参与贯穿“点题整治”全过程,建立“让群众点题、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价”的精准治理方式,顺应群众期待,回应群众关切,推动点题整治“点”到群众心坎里、“治”到群众最需处。
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需要从实际出发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为开展持续治理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福建省纪委监委总结去年试点开展“点题整治”的经验做法,出台了健全完善“点题整治”工作机制,实行项目化推进、流程化运作、清单化管理,以问题不解决不收兵的干劲和整治不彻底不松手的韧劲,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推动“点题整治”制度化常态化。
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必须加强实践探索,创新治理手段方法。福建省纪委监委坚持系统观念,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深化运用“1+X”监督机制,建立“双台账”“双点评”,分阶段、分重点、分步骤督促做好“部门答题”,切实把“点题整治”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涉及多主体、多领域,需要各相关主体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协同推进,形成治理合力。福建省纪委监委紧紧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用好监督利器,把群众“点题”转化为部门“答题”,横向拓展到边、纵向延伸到底,全省上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凝聚各方力量,形成整治合力。同时,建立社会评价机制,坚持效果由群众来评判,确保“点题整治”聚焦“靶心”、富有成效。(作者系福建师范大学文化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来源丨中国纪检监察报(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