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谢谢你们了,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终于办理了林权证书。”9月5日,在三明市明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从泰宁县大龙乡角溪村、陈坑村赶来的村代表领到了3本期盼已久的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
据介绍,1996年进行行政勘界时,将陈坑村、角溪村两村约1047亩山场划至明溪县夏坊乡苎畲村范围内,由此导致3个村子对林权归属产生分歧,多年多次协商未果。
“多年来,因为林权问题导致相邻的村子纠纷不断,纠纷地块的管理秩序也无法维持。”陈坑村党支部书记范贵福回忆道。
泰宁县自然资源局、明溪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工作人员调查林权宗地界限。
对此,泰宁县自然资源局、明溪县自然资源局在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和市林业局指导协调下,多次会同泰宁县林业局、明溪县林业局、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夏坊乡政府、陈坑村、角溪村、苎畲村等前往实地调查,厘清林权宗地历史脉络。“县界移动造成的林权纠纷问题,时间跨度大、矛盾积累多、形成原因复杂。我们以‘诉源治理’为重点,让纠纷林地有‘归属’。”明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
今年7月,苎畲村与陈坑村、角溪村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山场权属确认协议书。按照属地原则,明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泰宁县角溪村(359亩)、陈坑村(688亩)林权受理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明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指导范贵福等办理业务。
“我们采取组织林权勘验等方式,积极开展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化解纠纷矛盾,激活林地效益。”泰宁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