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我省首宗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在顺昌县完成。顺昌县自然资源局为该县洋口镇潘坊村三组家庭承包户林先生办理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标志着我省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步入统一登记时代。
2014年国家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以往分散登记的房屋所有权、海域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登记职责划转到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设定过渡期,暂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登记。
现过渡期已满,为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稳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省自然资源厅与省农业农村厅采取“总对总”模式,接收并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存量数据统一转换入库。顺昌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农业农村局、档案馆建立工作机制,确保档案资料共享使用;同时,在省自然资源厅指导下,完善系统,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事项办理纳入不动产登记系统,并严格按照登记规程和“五级十五同”的要求及时办理登记。
省自然资源厅登记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持续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维护好土地承包权益,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产权保障。同时,对于已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遵循“不变不换”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省自然资源厅登记处 高鸿程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黄革 顺昌县自然资源局 江华琴 海峡资源报 陈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