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至23日,原国家林业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黄建兴、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副局长邱烈飞带队到我省开展“林权登记服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专项调研工作,全面指导我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切实提升林权登记工作水平。
调研组先后到龙岩市上杭县、三明市沙县区等地组织召开座谈会,就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权登记、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进展等情况,分别听取龙岩市上杭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农村信用合作社,漳州市、南平市、三明市尤溪县、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林业部门的汇报,并现场查看林权登记数据库、林权登记资料、林权登记地块等。
调研组充分肯定我省在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下林地经营权登记、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调研组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福建省要持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坚持系统谋划,依法维护林农和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要适应林业发展改革需要,坚持不变不换、物权法定、便民利民原则,加强林权登记规范化建设;要在结合“三权分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探索具体细化的配套措施,持续促进改革成果转化,发挥有益经验和典型案例的宣传示范作用。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在优化林权登记管理上先行先试,妥善解决权属重叠、地类冲突、地形图坐标转换等林权登记发证问题。积极探索林权登记模式,盘活林地资源,不断提升林权登记适应深化林权改革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助力林权改革高质量发展。【厅登记处 海峡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