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以下简称国家公园法)。新法共7章63条,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从国家层面针对国家公园专门立法,将为国家公园的布局和设立、保护和管理、参与和共享、保障和监督等提供法律依据。
国家公园守护着我国自然生态系统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自然生态空间。我国于2015年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2021年正式设立第一批5个国家公园。2022年11月,《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复,布局了49个国家公园候选区。随着我国国家公园建设稳步推进,国家公园领域制度建设的短板日益凸显。制定国家公园法,是高质量推进国家公园建设、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客观要求和迫切需要。新法为国家公园保护提供了刚性约束,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国家公园是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的主体,为确立这一主体地位,推动实现到2035年基本建成全世界最大的国家公园体系的目标,国家公园法规定,国家科学规划国家公园总体发展布局,严格国家公园设立条件,合理确定数量和规模;严格设立程序,要求开展基础调查,广泛听取意见,做好前期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后设立。
为保护好国家公园,国家公园法明确,国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实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坚持规划先行,要求编制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明确保护和管理的具体事项;强化分区管控,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严格限制人为活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生态系统安全,提高生态系统质量。
同时,为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活服务的需要,切实维护当地居民的发展权利,国家公园法要求,在设立国家公园前应当提出原有居民、企业生产生活影响评估和解决方案,明确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应当对原有居民生产生活活动作出安排。
此外,国家公园法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国家公园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的职责,要求各方建立相应机制,加强工作协同;完善日常管理、巡护等制度,健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完善国家公园建设保障,明确国家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国家公园资金保障制度、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设立基金、捐赠、资助等方式为国家公园建设提供支持;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依法查处破坏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中国自然资源报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