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自然资源厅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自然资源要闻

回眸“十四五” | 我省超额完成“十四五”生态修复目标任务
日期: 2026-01-12 11:16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浏览量:{{pvCount}}

  编者按:“十四五” 期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自然资源要素精准保障、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及民生服务效能提升等重点领域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与突破性进展。

  为全面展现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在“十四五”期间的履职成效与实践成果,凝聚生态文明建设共识,本栏开设专栏,系统报道相关工作成效。

  “十四五”期间,我省认真学习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科学构建生态保护修复格局,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成效明显。全省共修复滨海湿地4.5万亩、岸线86千米,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10.4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我省健全完善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出台《福建省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福建省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建立省级修复项目储备库,推动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规范实施、滚动实施。印发《福建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并指导九市一区完成市级生态修复规划,因地制宜推进县级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形成全省生态修复工作“一盘棋”。制定13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的激励措施,进一步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积极性。

  “十四五”期间,我省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16个生态修复项目入选中央资金支持范围,共争取补助资金68亿元。2025年,厦门、平潭、宁德3个海洋项目和海峡西岸泉州湾区域矿山示范工程入选中央资金支持范围,拟获补助资金13亿元。一批流域、海洋、矿山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落地见效,生态修复工作呈现多点突破、系统提升的良好局面。

  ——重点流域方面,统筹实施重点流域“山水工程”,完成闽江、九龙江等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修复森林51.8万亩、湿地1.4万亩、历史遗留废弃矿山1.7万亩,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明显增强。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生态保护及入侵物种综合治理项目、将乐县常上湖生态保护修复示范项目、龙岩漳平生态脆弱区域修复及森林保护能力建设项目入选全国“山水工程”优秀典型案例。

  ——海洋方面,实施18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修复滨海湿地4.5万亩、岸线86千米。泉州市晋江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平潭综合实验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莆田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入选全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福州市滨海新城砂质海岸生态减灾案例》《厦门市下潭尾红树林生态减灾案例》入选自然资源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联合发布的《海岸带生态减灾协同增效国际案例集》;福州滨海新城、莆田“蓝色海湾”2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在首届联合国“海洋十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大赛中获奖。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方面,集中攻坚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10.4万亩。大田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入选全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绿色矿山建设方面,对525家在采矿山开展日常巡查,督促矿业权人落实“边开采、边修复”责任。德化县、建宁县2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成功建成,新增6家省级绿色矿山;全省共47家矿山纳入省级以上绿色矿山名录。【厅修复处  海峡资源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