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四城区工业用地出让若干措施》和《福州市四城区工业用地规划管理若干意见》6月正式发布。本轮新政中,“弹性年期出让”成为盘活存量土地、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的有力抓手,将通过灵活设定出让年限,实现土地要素供给与产业生命周期精准匹配,为福州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注入新动能。
新政精准匹配
企业“轻装上阵”
作为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福州近年来不断优化土地供应方式,先后出台“工改工”“工改商”以及混合产业用地出让等一系列政策,推动产业用地提质增效。
依托政策叠加效应,福州继续深耕要素改革、创新用地供给,新出台了《福州市四城区工业用地出让若干措施》和《福州市四城区工业用地规划管理若干意见》。
针对传统工业用地50年一次性出让,可能导致企业前期资金压力较大、土地利用效率不高、产业更新迭代慢等问题,福州从供应方式、地价机制、履约监管、产权登记等方面进行了细化优化,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允许工业用地出让年限按照20年、30年、40年、50年等年期灵活选择,同时明确出让底价测算方式,按照弹性年期与最高年限(50年)比例折算。企业选择20年或30年出让年期,一次性拿地成本可直接降低40%至60%。
业内人士表示,弹性年期出让模式能够减轻企业投资负担,让其投入更多资金专注于研发、生产和技术升级,实现“轻装上阵”。同时,配套的财政贡献考核、分割转让等创新条款,为项目后期的履约监管和资产盘活提供了清晰路径。
盘活“夹心地”
提升存量价值
在新政策落地前,福州各县(市、区)就立足实际、因地制宜,走出了新路。闽清县白中镇梅坂村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便是弹性年期综合运用的典范。
该项目原为68亩低效工业用地,亩均税收不足1万元,西侧3.4亩“夹心地”长期未开发。
通过司法拍卖“腾笼换鸟”,闽清县引进福建鑫瑞杰科技有限公司,创新采用“二级市场转让盘活存量+零星地块协议出让+弹性年期出让”组合模式,对3.4亩闲置“夹心地”实行40年弹性年期出让,既降低了企业拿地成本,又精准衔接主地块剩余使用年限,实现新旧地块统一权属、同步开发。
目前,该地块通过统一规划、连片改造和集约高效开发,容积率上限提升至3.0,将建成占地71.4亩的多层高标准厂房,让“低效存量”变为“发展增量”。
全生命周期
精准服务产业发展
如果说闽清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体现了弹性年期盘活存量土地的灵活性,那么连江低效用地再开发实践则展现了该制度在服务特定产业需求上的精准性。
今年3月,福州现代物流城350122-WLC-B-29号地块成功出让。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124.84亩,专项配套物流城前期开发的砂石加工。结合项目临时性、过渡性等特点,地块采用10年弹性年期出让,最终以753万元成交。
当项目完成阶段性使命后,属地政府可收回土地进行二次开发,避免土地长期闲置、低效利用,大幅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此外,去年11月,福州市连续出让两宗30年弹性年期工业用地,均位于仓山区。其中,福峡路以东的2025-52号地块由福州仓前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30年年限竞得,2025-53号地块由福州百饼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以30年年限竞得。两宗地块均约定2027年12月开工,通过弹性年期出让,进一步为企业减负,充分调动市场主体投资实业的积极性。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弹性年期出让已成为福州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重要举措,未来将惠及更多市场主体,助力存量土地焕发新的生机。
延伸阅读:
什么是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
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是指整宗土地可选择低于50年法定最高使用年限的供地模式。福州市新出台的政策,鼓励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可结合产业发展周期灵活选择20年、30 年、40年、50年,土地出让底价将按照选定出让年限与50年最高年限的对应比例折算核算。【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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