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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省国土资源厅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
日期: 2018-03-30 10:20 来源:厅政法处 浏览量:{{pvCount}}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相关单位: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福建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2017〕14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依法确定省国土资源厅权责事项146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47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监督检查10项、行政奖励7项、其他行政权力13项、公共服务5项、内部审批(审核)4项、其他权责事项43项。
   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直属机构或其他机构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主要实行属地管理的事项,应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对重大问题、特殊情形或跨区域问题,省级可直接行使相关职权。
    
   附件:福建 省国土资源厅权责事项清单
    
    
    
     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福建 省国土资源厅
         2018 年1月24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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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1cf.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