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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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有的地方同一块林地存在权属交叉重叠、界址界线不清、证地不符等“一地多证”问题,直接影响林地流转、抵押融资、权益保障与林业经营。这类问题如何化解?
——读者点题
林权“一地多证”主要是分散登记时期管理不衔接、测量精度和坐标系不统一、登记档案或资料缺失、登记错误等历史遗留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存在,容易引发权利冲突、流转受阻、抵押难办等影响林农林企权益实现的情况。
化解“一地多证”,事关林农产权安全、林地有序流转、抵押融资便利、林业规模经营,是保障延包、收储、流转、抵押等业务顺畅办理、维护群众权益、深化集体林改的关键举措。
总的来看,“一地多证”权属重叠主要分为林权互叠、林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交叉、林权同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冲突、林权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叠4类。
这4类情形的处置流程大体相近,登记有误的依法更正或注销,权属存在争议的先经多方协商、行政调处、仲裁或司法途径定纷止争,再凭协议书或生效文书办理相关登记。需要注意的是,涉及调整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范围的,应经有权审批机关同意;涉及集体林地承包合同、集体林权流转合同变化的,应变更或解除合同后再办理登记。
那么,“一地多证”具体如何化解呢?可分“七步走”:
第一步,建立问题台账。由登记机构通过数据整合、比对、档案梳理,对辖区存量林权证书逐宗核对;发现重叠、交叉、重复登记等问题后统一标注、建立台账,明确宗地位置、权利人、重叠范围、问题类型、矛盾程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第二步,分类分批化解。按照冲突轻重、群众意愿、工作条件分类处置。对于存在经营冲突明显、化解诉求强烈的,优先化解;对于无明显冲突的,按群众申请逐宗推动解决。
第三步,多渠道化解。可通过协商、调解、政府处理、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权属交叉重叠等问题,畅通多种解决渠道。
第四步,结合业务同步化解。把化解工作嵌入林地发包、延包、流转等日常业务,实现“办一件、清一宗”。有条件、有需求的地方,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可稳妥探索以村为单位,结合发包、延包工作,开展整村地籍调查,集中清理历史遗留问题。
第五步,构建联动化解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府院联动”等工作机制,由自然资源、林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村组共同参与。同时,注重发挥“老场长、老支书、老会计”等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中“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凝聚工作合力,推动问题化解。
第六步,防止新增权属重叠问题。将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产权底板作为合同签订和登记的工作底板,统一数据基础,严格权属审核。自然资源部门受理林权登记申请后,涉及合同信息核验等事项的,由林草部门配合办理。
第七步,依法更正登记错误。因登记错误导致重叠的,登记机构应依法予以更正。
总的来说,化解林权“一地多证”的核心是先查清、再调处、后规范、防新增。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台账管理、多元调处、规范登记、业务协同、底板管控,既能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能保障产权清晰、流转顺畅、抵押便利,真正让林农和林企产权有保障、经营有信心、增收有渠道,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筑牢产权基础。【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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