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的规定,我厅对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等2家单位提出的测绘资质申请进行了依法审查。经审查,上述2家单位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决定准予许可,具体信息如下: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证书编号:乙测资字35508687,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31年2月10日,专业等级及业务范围为乙级:工程测量。
永春县金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证书编号:乙测资字35508678,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31年2月10日,专业等级及业务范围为乙级: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现予公告。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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