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规定,现将“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龙潭煤矿自2006年9月30日以来欠缴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情况表”、《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龙潭煤矿(2006年10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天地源矿评报字〔2023〕第15号)、《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龙潭煤矿(2006年10月至2023年4月期间动用的未有偿化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四川天地源〔2023〕(矿评)字第17号)、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和承诺书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明确意见及相关理由,并附《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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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12日
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龙潭煤矿自2006年9月30日以来
欠缴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情况表
报告名称 |
评估机构 |
评估值 (万元) |
委托评估单位 |
评估目的 |
公示起始日期 |
备注 |
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龙潭煤矿(2006年10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
湖北天地源房地产资源评估有限公司 |
2284.93 |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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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9月30日以来欠缴的采矿权出让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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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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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评估报告、计算表、参数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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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龙潭煤矿(2006年10月至2023年4月期间动用的未有偿化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
四川天地源土地资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23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