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规定,现将“福建省将乐县金泉矿业有限公司三溪萤石矿已有偿化剩余可采储量计算情况表”、《福建省将乐县金泉矿业有限公司三溪萤石矿已有偿化剩余可采储量计算报告书》(恒远矿评报采字〔2024〕第2号)、计算报告主要参数表和承诺书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至2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明确意见及相关理由,并附《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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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计算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