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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流县宏志矿业有限公司维家山萤石矿已有偿化剩余可采储量的公示
日期: 2025-05-07 10:24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浏览量:{{pvCount}}

  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规定,现将“清流县宏志矿业有限公司维家山萤石矿已有偿化剩余可采储量计算情况表”、《清流县宏志矿业有限公司维家山萤石矿已有偿化剩余可采储量计算报告书》(中宝信矿评报字〔2025〕第025号)、计算报告主要参数表和承诺书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7日至5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明确意见及相关理由,并附《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591-87665623,87665700(传真)

  电子邮箱:fjclc@126.com

  邮寄地址:福州市金泉路38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邮编:350001。

  附件:计算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