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规定,现将“福建省双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旗山金矿(截至2023年5月1日已动用未有偿化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情况表”、《福建省双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旗山金矿(截至2023年5月1日已动用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正衡矿评〔2026〕FJ01200001号)、《福建省双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旗山金矿(截至2023年5月1日已动用未有偿化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渝国能评报字〔2026〕第003号)、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和承诺书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明确意见及相关理由,并附《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591-87665623,87665700(传真)
电子邮箱:fjclc@126.com
邮寄地址:福州市金泉路38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邮编:350001。
附件: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17日
福建省双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旗山金矿(截至2023年5月1日已动用未有偿化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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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 |
评估机构 |
评估结果 |
委托评估单位 |
评估目的 |
公示起始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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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双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旗山金矿(截至2023年5月1日已动用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
正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福建)有限公司 |
91.68万元 |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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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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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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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评估报告、参数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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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双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旗山金矿(截至2023年5月1日已动用未有偿化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
重庆市国能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90.4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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