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
闽自然资发〔2022〕80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2022〕18号)要求,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同一测绘工作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交一次”为改革目标,逐步推行分阶段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测绘事项,最终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多测合一”,支撑项目审批管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福州、厦门、莆田市本级作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试点于2023年底前落实改革要求,其他地区于2024年底前实现。

二、改革范围

  “多测合一”改革由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阶段扩展至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需要行政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测绘服务(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推行分阶段“多测合一”。

三、整合测绘事项

  按照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的原则,在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将测绘内容相近或属于同一审批阶段的多个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测绘业务,分阶段推行“多测合一”。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将选址测绘、土地勘测定界、拨地测量、首次登记宗地测量等整合为一个综合测绘事项;在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阶段,将日照分析测量、规划放线、不动产预测绘等整合为一个综合测绘事项;在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阶段,将规划核实测量、绿地测量、人防测量、消防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用地复核测量、不动产测绘等整合为一个综合测绘事项。一个综合测绘事项委托一家测绘单位承担,各地可根据地方实际,进一步整合测绘事项,减少委托次数,避免重复测绘。

四、修订技术规程

  在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框架下,修订现行“多测合一”综合技术规程,覆盖全流程测绘内容。各地可结合地方实际,制定规划建筑面积与房产面积的计算细则,推进规划建筑面积和房产面积计算规则的衔接。

五、升级信息平台

  在现有“多测合一”信息平台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搭建覆盖审批全流程的“多测合一”信息平台,支撑分阶段“多测合一”测绘业务的项目委托、数据提交、审核、评价等功能。“多测合一”测绘成果依据工程建设时序统一向“多测合一”信息平台提交,审批所需的测绘成果从“多测合一”信息平台中获取。推进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六、深化共享应用

  建立健全“多测合一”成果共享互认机制,优化成果资料提交、推送、调用、共享流程,实现部门之间、前后环节之间数据共享。推动以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代码、不动产单元代码关联各阶段测绘成果。要加强对不动产测绘成果的复核,将复核通过的不动产测绘成果纳入地籍数据库,实现成果共享。要用好“多测合一”测绘成果,及时获取、加工处理“多测合一”测绘成果数据,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特别是用于城市大比例尺地形图的更新。

七、优化市场环境

  及时清理调整不利于市场公平开放的政策限制,打破测绘服务市场的部门垄断和地方保护。接受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进入网上中介超市,及时更新“多测合一”中介服务名录库。公开测绘单位的工作情况、完成时间、服务质量等。项目业主可根据项目规模,综合考量测绘单位的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技术能力、合同履约和信用状况等条件,自主选取测绘单位。

八、强化质量监管

  测绘单位要加强成果质量管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对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鼓励“多测合一”项目实行注册测绘师签字盖章和终身追责制度。将“多测合一”成果质量纳入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抽检范围,检查结果录入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并及时公开,引导市场主体强化诚信意识。

九、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多测合一”改革,加强组织领导,按部门职责推进改革工作,各部门要指定一个内设机构具体负责“多测合一”改革工作。

  (二)健全推进机制。各地要建立自然资源、住建、人防等部门共同推进工作机制,各级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本地区“多测合一”改革,住建部门发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牵头部门作用,将“多测合一”改革纳入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一并推进,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三)做好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宣传全流程“多测合一”相关政策,开展“多测合一”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积极回应各方面关切,引导项目业主自觉应用改革成果。

  附件:1.改革任务清单

     2.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综合技术规程(2022版)

     3.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成果参考样示(2022版)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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