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0801-2023-00915
  • 文号: 闽政海域〔2023〕2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3-08-24
  • 有效性: 已废止 现行有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佳成机械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用海的批复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时间: 2023-09-05 11:34

  晋江市佳成针纺服装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佳成机械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用海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有关要求和自然资源部备案意见(自然资办函〔2022〕1999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使用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内历史遗留围填海区域,面积0.8972公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用于建设佳成机械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宗海界址点坐标见附件)。用海类型一级类为工业用海,二级类为其他工业用海;用海期限为50年,自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请你司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规定办理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请你司在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办理完毕后,按规定到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手续,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依法使用海域。

  四、你司应在项目用海开工建设十五日前,将开工时间、施工计划等报晋江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监督管理。项目建设要全面落实海域使用管理要求,用海过程中应切实采取措施,不得占用自然岸线,落实生态保护修复措施,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同时避免影响其他正常的用海活动。

  五、该项目填海成陆区域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和污染海洋生态环境项目。

  附件:佳成机械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宗海界址点坐标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佳成机械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宗海界址点坐标

  (CGCS2000坐标系,中央经线118°30′E)

编号

纬度

经度

编号

纬度

经度

1

24°41’34.305"

118°27’13.843"

8

24°41’39.059"

118°27’14.742"

2

24°41’34.331"

118°27’15.444"

9

24°41’39.005"

118°27’15.221"

3

24°41’35.042"

118°27’16.195"

10

24°41’39.048"

118°27’15.880"

4

24°41’38.093"

118°27’16.136"

11

24°41’39.307"

118°27’15.970"

5

24°41’38.137"

118°27’15.815"

12

24°41’39.321"

118°27’15.972"

6

24°41’38.360"

118°27’14.875"

13

24°41’39.307"

118°27’13.745"

7

24°41’38.720"

118°27’14.648"

     

内部单元

用海方式

界 址 线

面积(公顷)

厂房

建设填海造地

1-2-…-13-1

0.8972

宗  海

1-2-…-13-1

0.8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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