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0801-2025-00184
- 文号: 闽政海域〔2025〕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5-01-24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莆田市忠湄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提交的“湄洲岛宫下客运码头扩建工程”用海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使用莆田市湄洲岛北侧0.2220公顷海域,其中非透水构筑物用海0.1200公顷、港池用海0.1020公顷,用于建设湄洲岛宫下客运码头扩建工程(界址点坐标详见附件)。用海类型一级类为交通运输用海,二级类为港口用海。用海期限为40年,自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请你司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规定办理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请你司在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办理完毕后,按规定到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利证书,依法使用海域。
四、你司应在项目用海开工建设十五日前,将开工时间、施工计划等报湄洲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监督管理。项目建设要全面落实海域使用管理要求,用海过程中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得占用自然岸线,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同时避免影响其他正常的用海活动。
附件:湄洲岛宫下客运码头扩建工程宗海界址点坐标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5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湄洲岛宫下客运码头扩建工程
宗海界址点坐标
(CGCS2000坐标系,中央经线119°00′E)
编号 |
纬度 |
经度 |
编号 |
纬度 |
经度 |
||
1 |
25°05′54.757″ |
119°08′29.431″ |
4 |
25°05′55.389″ |
119°08′29.596″ |
||
2 |
25°05′54.306″ |
119°08′31.514″ |
5 |
25°05′54.219″ |
119°08′29.290″ |
||
3 |
25°05′54.938″ |
119°08′31.679″ |
6 |
25°05′53.768″ |
119°08′31.374″ |
||
单 元 |
用海方式 |
界 址 线 |
面积(公顷) |
||||
码头 |
非透水构筑物 |
1-2-3-4-1 |
0.1200 |
||||
停泊水域 |
港池、蓄水 |
5-6-2-1-5 |
0.1020 |
||||
宗 海 |
5-6-2-3-4-1-5 |
0.2220 |
抄送: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东海局,省政府办公厅、自然资源厅、发改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省海洋渔业执法总队,莆田市人民政府,莆田市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莆田市、湄洲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2025年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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