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0801-2025-00582
  • 文号: 闽政海域〔2025〕1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5-04-12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霞浦县沙江镇围江三级渔港工程用海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25-04-16 16:28

霞浦县福宁海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霞浦县沙江镇围江三级渔港工程”用海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使用霞浦县沙江镇围江村东侧0.3090公顷海域,其中非透水构筑物用海0.1727公顷,港池、蓄水用海0.1363公顷,用于建设霞浦县沙江镇围江三级渔港工程(界址点坐标详见附件)。用海类型一级类为渔业用海,二级类为渔业基础设施用海;用海期限为40年,自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请你司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规定办理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请你司在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办理完毕后,按规定到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利证书,依法使用海域。

四、你司应在项目用海开工建设十五日前,将开工时间、施工计划等报霞浦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监督管理。项目建设要全面落实海域使用管理要求,用海过程中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得占用自然岸线,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同时避免影响其他正常的用海活动。

附件:霞浦县沙江镇围江三级渔港工程宗海界址点坐标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霞浦县沙江镇围江三级渔港工程

宗海界址点坐标

(CGCS2000坐标系,中央经线120°00′E)

编号

纬度

经度

编号

纬度

经度

1

26°44′26.059″

119°55′39.427″

14

26°44′29.527″

119°55′38.349″

2

26°44′26.171″

119°55′39.767″

15

26°44′29.941″

119°55′38.028″

3

26°44′26.310″

119°55′40.031″

16

26°44′29.862″

119°55′37.954″

4

26°44′25.840″

119°55′40.573″

17

26°44′29.106″

119°55′38.462″

5

26°44′26.003″

119°55′40.752″

18

26°44′28.984″

119°55′38.225″

6

26°44′26.809″

119°55′39.839″

19

26°44′28.481″

119°55′38.538″

7

26°44′27.010″

119°55′39.786″

20

26°44′27.515″

119°55′39.063″

8

26°44′27.034″

119°55′39.808″

21

26°44′26.882″

119°55′39.326″

9

26°44′27.217″

119°55′39.911″

22

26°44′26.474″

119°55′39.433″

10

26°44′27.343″

119°55′39.871″

23

26°44′25.412″

119°55′39.019″

11

26°44′27.540″

119°55′39.657″

24

26°44′24.689″

119°55′39.851″

12

26°44′28.710″

119°55′38.944″

25

26°44′25.601″

119°55′40.849″

13

26°44′29.255″

119°55′38.550″

内部单元

用海方式

界址线

面积(公顷)

码头、引堤

非透水构筑物

1-2-…-21-22-1

0.1727

港池

港池

1-23-24-25-4-3-2-1

0.1363

宗海

1-23-24-25-4-5-…-21-22-1

0.3090


抄送: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东海局,省政府办公厅,省自然资源厅、发改委、财政厅、海洋渔业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省海洋渔业执法总队,宁德市、霞浦县人民政府,宁德市、霞浦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2025年4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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