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0801-2025-00651
  • 文号: 闽政海域〔2025〕1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5-04-16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湾坞镇马头三级避风渔港建设项目用海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25-04-29 10:37

福安市湾坞镇马头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湾坞镇马头三级避风渔港建设项目”用海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使用福安市湾坞镇马头村东侧0.1733公顷海域,其中非透水构筑物用海0.0308公顷,港池、蓄水用海0.1425公顷,用于建设湾坞镇马头三级避风渔港建设项目(界址点坐标详见附件)。用海类型一级类为渔业用海,二级类为渔业基础设施用海;用海期限为29年,自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请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规定办理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请你单位在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办理完毕后,按规定到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利证书,依法使用海域。

四、你单位应在项目用海开工建设十五日前,将开工时间、施工计划等报福安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监督管理。项目建设要全面落实海域使用管理要求,用海过程中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得占用自然岸线,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同时避免影响其他正常的用海活动。

附件:湾坞镇马头三级避风渔港建设项目宗海界址点坐标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湾坞镇马头三级避风渔港建设项目

宗海界址点坐标

(CGCS2000坐标系,中央经线119°30′E)

编号

纬度

经度

编号

纬度

经度

1

26°49′14.502″

119°41′32.790″

12

26°49′15.644″

119°41′33.588″

2

26°49′14.416″

119°41′32.944″

13

26°49′15.383″

119°41′33.406″

3

26°49′15.182″

119°41′33.453″

14

26°49′14.630″

119°41′32.153″

4

26°49′15.304″

119°41′33.547″

15

26°49′13.836″

119°41′33.565″

5

26°49′15.557″

119°41′33.742″

16

26°49′14.717″

119°41′34.180″

6

26°49′15.827″

119°41′33.864″

17

26°49′15.028″

119°41′33.628″

7

26°49′16.136″

119°41′33.982″

18

26°49′15.193″

119°41′33.743″

8

26°49′16.386″

119°41′34.083″

19

26°49′15.486″

119°41′33.222″

9

26°49′16.204″

119°41′33.842″

20

26°49′15.321″

119°41′33.106″

10

26°49′16.212″

119°41′33.823″

21

26°49′15.511″

119°41′32.769″

11

26°49′15.889″

119°41′33.691″

/

/

/

内部单元

用海方式

界址线

面积(公顷)

斜坡码头及道路

非透水构筑物

1-2-…-12-13-1

0.0308

港池

港池、蓄水

14-15…17-18-4-3-2-1-13-19-20-21-14

0.1425

宗海

14-15…17-18-4-5…12-13-19-20-21-14

0.1733


抄送: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东海局,省政府办公厅、省自然资源厅、发改委、财政厅、海洋渔业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省海洋渔业执法总队,宁德市、福安市人民政府,宁德市、福安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2025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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