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001-2022-00985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2〕36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2-08-10
  • 有效性: 已废止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转发关于纵二线连江境104国道丹阳至南塘段改线工程(丹阳至新洋段)建设用地批复的函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时间: 2022-08-18 17:57

连江县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纵二线连江境104国道丹阳至南塘段改线工程(丹阳至新洋段)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782号)转发你县,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