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001-2024-00321
  • 文号: 闽政地[2024]17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4-04-12
  • 有效性: 已废止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国道G357线平和县安厚溪尾(云霄界)至白石段公路工程
来源:本网 时间: 2024-04-12 17:21

平和县人民政府:

  《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357线平和县安厚溪尾(云霄界)至白石段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平政地〔202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平和县境内农用地19.7265公顷(其中耕地1.9413公顷)、未利用地0.083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平和县安厚镇安厚村水田0.0984公顷、园地0.4526公顷,白石村园地0.8599公顷、林地0.1677公顷、其他农用地0.011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149公顷,顶楼村水田0.0685公顷、园地0.3754公顷、林地0.6102公顷、草地0.0114公顷、其他农用地0.129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45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172公顷,龙门村水田0.0365公顷、园地5.1716公顷、林地0.1158公顷、其他农用地0.454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188公顷、水域0.0199公顷,三龙村水田0.3209公顷、园地3.463公顷、林地1.6995公顷、其他农用地0.2007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25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246公顷、水域0.0599公顷,汤厝村水田1.417公顷、园地2.5886公顷、林地0.7599公顷、其他农用地0.712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11公顷、水域0.004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20.0578公顷,由你县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提供,作为国道G357线平和县安厚溪尾(云霄界)至白石段公路工程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平和县人民政府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平和县人民政府须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及供地的具体手续。

  四、平和县人民政府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规范利用有关要求,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用地,严格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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