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4-00177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4〕73号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24-03-04
  • 有效性: 已废止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31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本网 时间: 2024-03-18 17:44

省发改委

郭志煌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建议》(第1317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2020年以来,国家改革了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管理方式,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依据,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以及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由自然资源部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对未纳入重大清单的其他项目用地和城镇批次用地,以当年存量土地处置规模为基础核算计划控制指标额度,由设区市统筹保障,设区市统筹确有困难的,可向省厅申请协调异地周转指标,待盘活产生指标后予以归还。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指导各市、县(区)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切实保障优质企业项目的用地需求。

领导署名:陈小辉

联 系 人:程 斌

联系电话:0591-87660625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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