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4-00190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4〕89号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24-03-12
  • 有效性: 已废止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80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本网 时间: 2024-03-19 10:04

省文旅厅

梁求玉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泰宁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建设的建议》(第1809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文旅产业发展,近年来先后出台《关于印发〈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40号)等文件,积极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确需使用零星、分散布局的建设用地,且单个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超过30亩的,可在村庄规划中实施点状布局;符合点状布局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用地,允许以单个项目立项的项目区为单位供地,项目区为单个地块的,按建设地块单个供地,项目区为多个地块的,应结合实际需要整体规划建设,合理确定不同地块的面积、用途,按建设地块搭配为一个整体供应。对泰宁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涉及项目符合属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清单和政策要求的,可以实行点状布局、宗地搭配整体供应。我厅将继续做好政策指导,助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领导署名:陈小辉

联 系 人:程 斌

联系电话:0591-87660625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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