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4-00264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4〕11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4-03-13
  • 有效性: 已废止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30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本网 时间: 2024-04-08 11:18

省发改委

苏志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泉州协调漳泉肖铁路产权置换利用等的建议》(第1301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加强规划引导。我厅将积极指导漳泉肖铁路沿线县(市、区)加快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土地利用、价格机制等用地政策,优化基础设施、公共资源布局,合理安排农业、生态、城镇空间,促进漳泉肖铁路两侧用地城市更新改造,形成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的空间格局。

二、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泉州市已经纳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泉州市可以将漳泉肖铁路沿线涉及拟改造利用的地块纳入泉州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试点范围。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对部分不规则耕地进行调整,优化“三生”空间用地布局,做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生态红线不突破,促进耕地集中连片。

三、存量国有土地盘活利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地方政府与原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可以依法批准收回经核准报废铁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纳入土地储备,完成前期开发后,依法依规组织土地供应。

领导署名:陈小辉

联 系 人:郑悦宙

联系电话:0591-87660621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