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4-00275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4〕13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4-03-20
  • 有效性: 已废止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3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时间: 2024-04-08 11:18

省农业农村厅

王冲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广葡萄套种马铃薯模式解决耕地非粮化问题的建议》(第1238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根据《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3年度适用)》7.4.3.5.1,原数据库为非耕地,现状为种植粮棉油糖菜及饲料饲草等农作物,且农作物必须出土长苗,达到耕地认定标准的才能认定为耕地。自然资源部在对耕地认定的相关要求中明确指出“南方,葡萄树、青枣树等在修剪期套种植油粮或蔬菜等,可正常收获一季,不能认定为耕地”。在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专项督察中,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将葡萄园(地类为“园地”)套种粮食作物认定为耕地的,作为调查不实典型问题进行全国通报。综上,按照国家对耕地的认定标准和要求,目前葡萄园套种马铃薯不能按耕地认定。

王冲代表的建议很有建设性,我厅将继续做好与自然资源部汇报和沟通,进一步反映我省自然资源禀赋等状况,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领导署名:林 辉

联 系 人:龚昱强

联系电话:0591-87665815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