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4-00271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4〕12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4-03-14
  • 有效性: 已废止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05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本网 时间: 2024-04-08 11:18

省住建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沿街底层商铺“三合一”消防安全治理的提案》(20241057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根据2017年2月省政府批准实施的《福建省技术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已经对底层店面层高做了规定,即可分隔出售店面层高不得超过4.5米,整体经营大型商场(电影院、音乐厅、剧院等特殊演艺功能空间除外)标准层高不得超过6米。目前全省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均按此标准把关。

严格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实行联合审查和联合技术指导服务,住建、消防等部门参与严格把关,确保设计方案符合规划管控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指导督促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一步落实《福建省技术管理规定》,严格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领导署名:廖敏辉

联 系 人:曾建忠

联系电话:0591-87660353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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