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4-00268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4〕11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4-03-14
  • 有效性: 已废止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5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本网 时间: 2024-04-08 11:18

省农业农村厅

蓝如水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土地撂荒问题的建议》(第1553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一直以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不断夯实我省粮食安全根基。

一是加强技术支撑。去年3月份,我厅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抓好未耕种的耕地现状调查和复垦复耕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3〕35号),在全省开展未耕种的耕地调查和复垦复耕工作。通过卫星遥感影像比对,将全省疑似未耕种的耕地矢量数据移交给贵厅复核。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33号)、《福建省自然资源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闽政办〔2021〕25号)等有关规定,我厅起草了《福建省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地方意见,其中耕地保护方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现有耕地的保护和耕地恢复、开垦等,通过统筹安排资金投入,增加耕地面积,改善耕作条件,增加农业生产的稳定性。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配合省农业农村厅,指导地方做好未耕种的耕地调查,统筹做好撂荒耕地的开发利用。

领导署名:俞文峰

联 系 人:魏延明

联系电话:0591-87663990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