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4-00290
  • 文号: 闽自然资答复〔2024〕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4-03-12
  • 有效性: 已废止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8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24-04-08 11:18

刘坤泳代表

《关于支持木兰溪流域河道蓝线岸线区涉及基本农田调整的建议》(第148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念,支持做好木兰溪治理,不断提升木兰溪防洪能力,同时高度重视协调各类国土空间利用需求,按照国家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耕地用途管控,不断优化永久基本农田成果质量。

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及处置情况。2022年,按照国家划定“三区三线”的统一部署,省级分解下达了莆田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仙游县按要求组织划定了永久基本农田并逐级上报审核。2023年,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我厅组织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仙游县自然资源局按要求组织乡镇、街道开展了核实整改或补划工作,核实处置成果已报自然资源部审核。

二、河道蓝线与永久基本农田重叠情况。经套合“三区三线”划定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和河道蓝线数据,重叠面积0.61亩。经套合永久基本农田成果核实处置数据和河道蓝线数据,重叠面积0.94亩。目前木兰溪河道蓝线与永久基本农田重叠1.55亩。

三、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制要求。根据《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等法律政策规定,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牢牢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莆田市自然资源局,督促指导仙游县自然资源局进一步摸清木兰溪流域河道蓝线岸线区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情况并与有关部门做好沟通,根据河道蓝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政策规定,协调好河道管理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需求,回应人民群众防洪安全关切。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俞文峰

联 系 人:党昱譞

联系电话:0591-87665696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3月28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

委员会;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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