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4-00284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4〕15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4-04-02
  • 有效性: 已废止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27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本网 时间: 2024-04-08 11:18

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防范撂荒地反弹风险保护粮食生产安全的提案》(20241275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直以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提高耕地生产能力,不断夯实我省粮食安全根基。

一是加强遥感技术支撑。去年3月份,我厅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抓好未耕种的耕地现状调查和复垦复耕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3〕35号),在全省开展未耕种的耕地调查和复垦复耕工作。通过卫星遥感影像比对,将全省疑似未耕种的耕地矢量数据移交给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复核。

二是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我厅积极会同省农业农村厅,通过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增加耕地面积,改善耕作条件,增强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同时,根据中办 国办关于改革完善占补平衡的文件要求,指导各地将低效闲置建设用地、宜耕未利用地以及适宜恢复为优质耕地的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统筹纳入补充耕地来源,垦造和恢复的耕地符合规定的,可用于占用耕地的补充。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指导地方因地制宜统筹好撂荒地的治理利用,为粮食安全奠定基础。

领导署名:俞文峰

联 系 人:康开进

联系电话:0591-87665651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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