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4-00282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4〕14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4-03-18
  • 有效性: 已废止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5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本网 时间: 2024-04-08 11:18

省司法厅

廖荣华代表提出的《关于由省级统一立法授权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集中行使处罚权的建议》(第1356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目前,我省大部分市、县的规划执法依据《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决定》(国发〔2002〕17号)以及省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批复精神,已集中由城市管理部门行使处罚权,适应了实际工作需要。如果能够进一步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授权,将能够解决实践中还存在的规划执法权责边界不够明晰、不同地区执法部门不同等问题,有利于进一步厘清规划执法体制机制。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省级立法授权工作。

领导署名:陈小辉

联 系 人:林华君

联系电话:0591-87665872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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