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4-00280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4〕13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4-03-20
  • 有效性: 已废止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6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本网 时间: 2024-04-08 11:18

莆田市人民政府

郑松青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莆田国家级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166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三区三线”成果已于2022年10月经自然资源部审核通过并正式启用,并要求严格执行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空间准入要求,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规划建设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对于国家第三轮环保督察指出的部分化工园区存在未全部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问题,我厅正按照省工信厅牵头制定的整改方案,指导各地结合正在开展的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进一步核定涉及的化工园区四至范围,确保符合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后续我厅将加强指导,确保化工园区未全部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问题整改到位,并充分保障园区合理发展需求。

领导署名:洪 榕

联 系 人:林 捷

联系电话:0591-87665837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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