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4-00293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4〕12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4-03-14
  • 有效性: 已废止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34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本网 时间: 2024-04-08 16:16

省体育局

林菁委员的《关于推进我省山水户外运动产业发展的提案》(20241344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科学编制有关户外运动场地设施类专项规划,专项规划一经批复后,及时将设施建设用地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保障实施。

二是创新土地使用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体育总局 自然资源部 水利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促进户外运动设施建设与服务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发改社会〔2023〕1388号)明确提出了“创新土地供应方式”的要求,从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回归自然、亲近自然的户外运动用地和空间问题。鼓励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户外运动产业。2022年1月,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开门红”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3号)文件,鼓励产业用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招标拍卖挂牌程序可在租赁供应时实施;在承租方使用租赁土地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后需办理出让手续时,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

领导署名:陈小辉

联 系 人:郑悦宙

联系电话:0591-87660621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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