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6-00272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6〕8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6-03-21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126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时间: 2026-04-03 11:41

省住建厅

《关于优化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的提案》(20261263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为加快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我厅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等核心职能,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扎实推进公园规划空间保障和管控等各项工作。

一、强化规划引领,筑牢公益底线。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配合园林主管部门同步编制园林绿地专项规划,统筹公园绿地布局,并将公园绿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管控,保障公园用地可落地、可实施。

二、深化公众参与,凝聚共治合力。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审批等环节落实公示和意见征询制度,广泛征求并吸纳市民合理诉求,确保公园绿地规划贴合民生需求。

三、规范空间利用,提升服务品质。一是严格公园绿地用途管制,在规划许可、空间利用等方面做好服务管理,不得擅自改变绿地功能,不得违规占用绿地改建商业设施,合理保障公共休闲空间。二是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优化公园出入口、道路、停车等配套设施规划布局指引,从设计源头管控安全风险,提升服务效能。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强化规划保障与实施监管,不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将共建共享贯穿公园绿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从空间规划层面赋能专业运营,严控项目审批,规范空间开发,强化安全管控与设施联动,为全面提升公园公益服务水平提供规划支撑。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吴 炫

联系电话:0591-87665670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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