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6-00296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6〕11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6-03-29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3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本网 时间: 2026-04-03 11:41

省住建厅:

王惠燕代表提出的《关于逐步推进房屋基础数据融合共享的建议》(第1038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数字住建”建设有利于推动我省城市高质量发展,有助于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以不动产登记数据为依托的房屋基础数据融合工作,坚持依法依规、以用促建、建用结合,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全力服务保障我省城市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推进“数字住建”建设工作,根据《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应用规则(试行)》(自然资办函〔2025〕1698号)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通过签订共享协议,明确共享内容、条件、方式、信息安全、共享责任等内容,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共享便捷高效、安全防护措施周密、个人信息保护到位,助力我省城市高质量发展工作。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林博雯

联系电话:0597-87665771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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