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6-00307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6〕12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6-03-30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200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时间: 2026-04-03 11:41

 

省教育厅:

《关于优化托育服务供给 助力高质量新福建建设的提案》(20262007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强化规划引领。印发《福建省城镇区域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明确了学龄前儿童养育托管中心、托儿所等社区生活圈配置要求,指导各地在详细规划编制中,在居民适宜的步行范围内,合理布局托育设施。在新建居住区项目的规划条件中,依据详细规划明确托育设施的配建标准,并严格落实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机制,从源头保障设施落地。

二、加强存量挖潜。支持充分挖掘并合理利用具备条件的居住小区空地、拆除腾退用地及低效闲置用地等资源,通过整合社区用房、产权置换、征收改建等方式,改造或改扩建用于托育设施。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且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此类改造项目可暂不变更土地用途,加快项目落地。同时,提倡土地混合使用与功能复合,鼓励托育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中心、养老设施等统筹建设、功能兼容,为居民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三、简化审批手续。针对改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微更新项目,在保证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影响周边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不破坏历史风貌和景观环境的前提下,支持纳入规划许可豁免清单,通过优化审批手续,为托育设施建设提速增效。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卓高松

联系电话:0591-87660369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