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6-00261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6〕7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6-03-19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4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本网 时间: 2026-04-03 11:41

省住建厅

肖惠中代表提出的《关于福建省超高层建筑风险隐患排查与智慧化管理的建议》(第1241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城市安全工作,立足职责,合理确定地块开发强度,筑牢城市安全底线。

一、严控规划指标。在核定地块规划条件时,严格落实《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关于建筑容量控制指标要求,鼓励重点地段、重点片区编制城市设计或修建性详细规划,经专家论证、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按照程序报属地政府批准后确定地块容积率、建筑高度等控制指标。

二、强化部门协同。在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时,同步征求住建、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意见,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消防安全要求。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强化规划引导,科学论证,合理确定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土地开发强度,指导各地主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进一步提升城市风貌,守牢城市安全底线。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曾建忠

联系电话:0591-87660353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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