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6-00271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6〕8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6-03-22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7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本网
时间: 2026-04-03 11:41
省民政厅:
黄江川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农村土地权属与行政界限错位问题的建议》(第1471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并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更新汇交、入库,持续提升土地权属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土地权属登记界线的界定,以不动产登记《地籍调查规程》开展的权属调查结果为准,对土地权属登记界线与行政边界不一致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配合民政部门核实具体原因,对经依法确认的权属界线,及时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持续加强沟通协调,扎实做好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乡村振兴和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产权保障。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高鸿程
联系电话:0591-87665671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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