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6-00302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6〕12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6-03-30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省住建厅:
林向武代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建设示范强省的建议》(第1147号)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我厅高度重视,立足部门职责,持续完善规划土地政策,不断优化规划审批流程,支持城市更新。
一、优化规划引领机制。一是主动衔接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住建等部门意见,主动衔接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将涉及的空间性内容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予以空间保障。目前,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已批复实施,为城市更新提供了空间规划支撑。二是有序推动详细规划编制。2024年10月,我厅印发《福建省城镇区域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各地市结合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城市体检评估成果,系统梳理低效用地情况,结合片区功能定位与民生需求,科学划定更新单元,按“单元-地块”层级体系,统筹配置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实现城市更新空间的精准治理与有序实施。三是鼓励空间复合高效利用。在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编制时,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重点补齐公共服务、市政公用等民生设施,鼓励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切实提升空间品质与承载能力。四是优化规划动态调整程序。将详细规划调整程序划分修改、动态维护和技术修正三种情形,明确在不突破上位规划和单元详细规划强制性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对单元内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的正向优化,可实施动态维护管理。同时,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研究制定详细规划调整细则,简化调整审批程序。
二、支持完整社区建设。2026年1月,我厅印发《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动2026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通知》,鼓励地方围绕打造15分钟生活圈,对于利用既有建筑、土地和地下等空间建设改造成体育设施、配套建设社区“一老一小”、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补齐城市短板的公共服务设施,在对周边不产生负面影响的前提下,可适当提高容积率。对确实无法达到现行标准和规范的,在保证安全和不减损周边地块相邻权益前提下,可按不低于现状条件进行控制。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省住建厅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规划和土地政策支持,督促指导各地加快妥善处置城市更新实施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切实提升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效率,推动我省城市更新工作取得实效。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吴 炫
联系电话:0591-87665670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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