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6-00311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6〕12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6-03-30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省林业局:
吴思旺代表提出的《关于我省林业产业点状供地的建议》(第1898号)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立足部门职能,主动服务、强化保障,积极保障林业产业落地、助力乡村振兴。
一、强化用地指标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在分配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统筹考虑经济、人口增长等因素,向优势地区适当倾斜,今年1月已向九市一区预支6.79万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统筹保障林业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
二、优化规划管理机制。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对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有特定选址需求的项目,可通过独立城镇建设用地方式灵活保障。对未编制村庄规划的乡村区域,支持运用“通则式”村庄规划,编制地块图则作为项目规划依据。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贵局,持续做好林业产业用地的要素保障工作。深入开展要素保障现场办公,指导基层用足用好要素保障政策,推动项目快审快批、落地见效。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陈小宁
联系电话:0591-87660970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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