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6-00276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6〕8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6-03-21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3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本网 时间: 2026-04-03 11:41

省教育厅

吴新星代表提出的《关于深化投资于人理念加快建设全生命周期教育体系的建议》(第1939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加强规划保障。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做好养老托育设施布局研究,相关内容按法定程序衔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筹做好用地规划布局保障。新建居住区应按标准配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落实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

二、鼓励存量盘活。支持各类主体利用闲置办公用房、学校、培训中心、宾馆、疗养院、医院、厂房等改造建设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各类房屋和设施用于发展养老托育,鼓励适当放宽最长租赁期限。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地方探索将老旧小区中的国企房屋和设施以适当方式转交政府集中改造利用。非独立场所按照相关安全标准改造建设托育点并通过验收的,不需变更土地和房屋性质。

三、支持功能转换。支持居住用地上的存量建筑转换为养老服务设施,公共服务用地上的建筑转换为托育设施,同时简化审批流程。如《福州市既有建筑使用功能正负面清单(2025年修订版)》明确,商务金融用地(写字楼、商业办公)允许设置为教育培训机构或单向调整为养老服务机构,凡纳入正面清单的项目,只要符合结构安全和消防要求,无需办理规划许可。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谢志强

联系电话:0591-87665686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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