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6-00291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6〕10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6-03-25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省农业农村厅:
黄其明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推动“武夷百村”建设 促进盘活农村闲置资产的建议》(第1243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积极支持南平市用好土地相关政策,盘活农村闲置资产,统筹推进国土空间治理,保障乡村发展用地,助力乡村振兴。
一、全力保障乡村建设用地发展需求。我厅先后出台《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闽自然资发〔2022〕58号)、《关于规范农村一二三产项目和采矿用地农用地转用报批要求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6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40号)等文件,明确农村一二三产业用地范围、报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有效保障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一二三产业用地需求。积极指导南平市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支持县(市、区)在明确供地程序、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等规则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入股(联营)工作,促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2026年1月,我厅向地方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79万亩,由各地统筹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
二、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2025年,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闽自然资规〔2025〕1号),明确“三区三线”优化调整、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支持政策,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2025年以来,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赴南平市,指导各县(市、区)选择条件较成熟的区域,整合部门资金和资源,做好统筹谋划和规划安排,系统开展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等,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导入,助力乡村振兴。目前,南平市有关县(市、区)正在推进多个实施方案谋划或编制工作,其中光泽县鸾凤镇实施方案已获批实施。
三、鼓励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支持南平市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的指导意见,积极探索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林地、耕地等使用权或经营权进行“打包”组合供应,形成我省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下一步,我厅将与贵厅密切配合,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指导南平市做好规划和用地保障,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有序推进国土空间治理,为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助力。
领导署名:俞文峰
联 系 人:魏延明
联系电话:0591-87663990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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