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6-00275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6〕9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6-03-22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3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本网 时间: 2026-04-03 11:41

省农业农村厅

王连赞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海外侨胞及港澳台同胞农村住宅翻建的建议》(第1338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村民宅基地建房规划管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简化农房建设审批。依法将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许可审批权限赋予乡镇,村民住宅建设涉及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由设区市政府依法委托县级政府办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面落实“一窗收件、一站服务、一次审批”的审批机制,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收件,经协调机制办公室集体研究审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2020年以来全省共发放12.63万本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二、扎实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按照依申请登记原则,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村、组为单位统一组织、集中办理、送证上门,打通农房宅基地办证服务“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待农业农村部宅基地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厅将积极配合贵厅修订《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审批管理政策,提高审批效率。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曾建忠

联系电话:0591-87660353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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