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6-00275
- 文号: 闽自然资函〔2026〕9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6-03-22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省农业农村厅:
王连赞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海外侨胞及港澳台同胞农村住宅翻建的建议》(第1338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村民宅基地建房规划管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简化农房建设审批。依法将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许可审批权限赋予乡镇,村民住宅建设涉及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由设区市政府依法委托县级政府办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面落实“一窗收件、一站服务、一次审批”的审批机制,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收件,经协调机制办公室集体研究审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2020年以来全省共发放12.63万本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二、扎实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按照依申请登记原则,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村、组为单位统一组织、集中办理、送证上门,打通农房宅基地办证服务“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待农业农村部宅基地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厅将积极配合贵厅修订《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审批管理政策,提高审批效率。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曾建忠
联系电话:0591-87660353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微信
闽政通APP
国务院互联网+督察
政企直通车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