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5-00575
  • 文号: 闽自然资答复〔2025〕1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5-04-09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3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25-04-16 16:28

张顺儒代表:

《关于将建设地质文化村纳入福建特色乡村振兴重要项目的建议》(第1438号)由我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文旅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地持续推进地质文化村(镇)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推动研学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为当地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取得一定成效。省地质学会发挥重要作用,持续做好地质文化村(镇)建设的指导与服务工作,通过实地调研、专家指导、座谈研讨等方式,推动地质文化村(镇)建设。为扩大我省地质文化村(镇)的影响力,省地质学会积极向中国地质学会推荐我省优秀地质文化村(镇),并严格按照“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精心实施、打造品牌”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确保推荐的村(镇)具有代表性、典型性。2021年以来,我省共推荐获评全国地质文化村(镇)7个,数量位居全国第4。我厅积极支持省地质学会开展相关工作,并从空间规划、技术支撑等方面加大指导与协调力度,各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在编制村庄规划时,指导相关地区根据地质文化特色,因村施策,提出差异化规划编制内容,通过挖掘特色地质文化资源价值,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与村庄规划相结合,打造集地质科普、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文化体验于一体的复合型乡村。积极协调地质队伍,发挥技术优势,深入开展地质调查,充分挖掘地质遗迹、地质文化等独特的资源优势,为地质文化村(镇)的策划设计与建设提供地质资料支撑,确保地质文化村(镇)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持续性。农业农村厅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培育以生态康养、休闲旅游为主导产业的“一村一品”专业村,目前已培育51个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立足产业基础、文化特色等因素,确定“一村一品”、农旅融合等示范村创建类型,2023年以来已遴选确定两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对象,其中乡镇80个、村1000个。坚持以农带旅、以旅兴农,组织实施休闲农业精品工程,支持平潭北港村获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2024年接待旅游数量超120万人次,带动农民增收。文旅厅借力高校,编制《福建省研学旅游服务机构发展导则》《福建省研学旅游指导师服务导则》等地方标准。对外发布世遗文化、红色文化等十个研学主题、229个研学推荐点、六条寒假研学深度游主题线路,拍摄研学宣传片。联合省教育厅举办全省研学实践教育创意升级活动,组织开展“夏一站,趣福州”2024年福州研学旅游季活动、2024年两岸研学营等活动。评选12家研学旅游示范基地、23家优秀研学旅游服务机构,通过典型示范效应,进一步促进研学旅游市场健康规范发展。通过指导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开设研学旅游管理与服务专业、举办全省研学实践高质量发展培训班等,培养高素质研学人才队伍。

下一步,我厅将配合农业农村厅、文旅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积极支持地质文化村(镇)建设,进一步挖掘地质文化内涵,丰富地质文化产品,提升地质文化村(镇)的品质和吸引力,助力福建特色乡村振兴。一是持续支持地质文化村(镇)建设。持续发挥省地质学会的作用,做好地质文化村(镇)建设的指导与服务,并认真开展遴选和推荐工作。指导相关地区将地质文化村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使地质文化村(镇)建设与村庄整体规划有机结合。我厅积极支持地质队伍服务乡村振兴,发挥地勘单位专业优势,开展特色地质资源调查评价、选点论证等工作,为地质文化村(镇)建设、申报等提供技术支撑。二是拓展研学旅游资源。文旅厅将积极拓展旅游资源供给,鼓励面向社会提供优质研学旅游资源。指导文旅企业挖掘地质文化村(镇)资源内涵,制定精品研学线路,丰富研学旅游产品体系。支持各地开展地质文化相关的研学基地建设、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申报,逐步打造一批资源丰富、主题鲜明、课程体系健全、配套服务完善的研学旅游基地。三是着力培育特色产业。农业农村厅将落实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继续组织实施休闲农业精品培育工程,着力培育一批符合乡村产业特色、具有地域文化特色、挖掘特色地质资源禀赋的新产业新业态。

感谢您对地质文化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俞文峰

联 系 人:林小平

联系电话:0591-87665601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泉州市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厅。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