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5-00662
- 文号: 闽自然资答复〔2025〕2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5-04-18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张昌松代表:
《关于山区更好践行大食物观加强耕地保护的建议》(第11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山多地少,耕地地块小、坡度大,碎片化问题比较严重。基于我省耕地的这些特点,我厅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各地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一、压实耕地保护责任。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将1341.05万亩耕地和1215.1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地上图,并纳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进行严格考核。同时,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闽委办发〔2024〕34号文印发实施,并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4〕62号),要求持续优化耕地布局,坚持良田粮用大原则,统筹好耕地和林地等其他农用地保护;因地制宜推动山上耕地逐步调整到山下、果树苗木林茶上山上坡。
二、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有序推进试点,积极总结经验,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目前正报请省政府审议,近期将印发实施。积极指导各地通过统筹开展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等,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推动形成良田集中、产业集聚、村庄和生态优美的土地利用格局,助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目前各地已积极谋划储备了一批项目。
三、研究优化耕地认定标准。目前的耕地主要以一年种植一季及以上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为认定标准,从近些年耕地保护工作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优化。对此我厅积极向自然资源部报告,建议耕地的认定要结合耕种条件,不能只以地表作物认定。据了解,自然资源部和相关部门正在共同研究优化耕地认定标准,将耕作层情况作为耕地认定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国土调查耕地认定工作,进一步指导市、县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因地制宜开展耕地恢复,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探索林耕置换,推动耕地布局进一步优化、耕地质量进一步提升。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俞文峰
联 系 人:魏延明
联系电话:0591-87663990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
委员会、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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