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5-00664
  • 文号: 闽自然资答复〔2025〕4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5-04-27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127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25-04-29 10:37

张钟林委员

《关于优化我省工业园区用地提案》(20251277号)由我单位会同省工信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持续开展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省自然资源厅通过清单化台账管理、定期督促落实、实地调研指导等举措,组织各地持续开展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加大工业园区存量闲置土地盘活力度,提高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效率。2024年全省处置闲置土地2.76万亩,处置率35.62%,闲置土地净减少率19.43%。

二、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2022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泉州市被列为全国首个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在省市县三级联动下,泉州市形成了“鼓励混合用地改造、运用司法重整盘活、建立低效用地‘防火墙’、构建企业效益综合评价奖惩机制”等盘活举措,已在全省范围进行推广。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于2023年9月被自然资源部列入新一批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重点围绕“规划统筹、收储支撑、政策激励、基础保障”等方面开展实践探索。截至目前,四个试点城市已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8万亩,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要素支撑。

三、推动产业集聚发展。近年来我省积极推动各地采取“增资扩产、产业链招商、专业招商、基金招商、中试招商、应用场景招商”等方式,加快招商从给“硬优惠”向“软支持”转变,从引进成熟项目向招引项目+人才团队转变,引导产业链缺失环节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向园区集聚。推动承载能力提升,探索“政府+国企”开发模式,鼓励引入专业运营主体开发建设,引进优质招商运营主体和第三方服务机构,推进生产性配套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生活配套,打造产业社区。近三年累计打造企业技术中心超260个、新增公共服务平台超130个,产业园区向产业社区加速转型。

四、开展园区综合评价。修订完善园区标准化建设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把低效工业用地盘活、新改扩建工业用地质效等列入评价指标。省工信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等省直部门指导第三方机构对省级指导园区实行分类评价,对四类综合成绩排位靠前的13个园区给予正向激励。安排2600万元对园区标准化建设综合评价靠前和成长进步明显的予以正向激励,鼓励园区推动集约用地。

五、完善金融支持,积极拓展资金渠道。一是加强政银合作。2023年省自然资源厅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签订政银合作框架协议,力争为全省自然资源提供1000亿元意向融资支持,重点用于土地综合整治,节约集约用地循环利用等,支持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工作。二是采用“专项债+银行贷款”模式盘活存量土地,发挥财政金融合力。人民银行正在积极研究允许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贷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市场化收购房企土地,待政策明确后将与地方政府债券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政策形成合力。三是实施技术改造融资贴息政策,自首笔贷款资金投放之日起3年内给予年化2%贴息,支持项目提升改造。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吸收委员的宝贵建议,指导园区围绕县域重点产业链和园区主导产业,梳理产业链薄弱缺失环节,持续推动转型升级、开展精准招商。实施龙头企业培优扶强工程,集中力量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战新企业,吸引上下游企业入驻,打造专业化、集聚化园区。支持引导县域重点产业链、园区外企业向园区集中,做强县域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推动“产业园区”向“产业社区”转型,打造生产高效、生活便捷、生态优良的发展新空间,建设宜业宜居的“产城人”融合发展工业园区。有序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总结推广试点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典型经验,同时,积极向自然资源部推荐莆田、三明等作为试点扩围城市,支持地方对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大探索实施力度。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谢志强

联系电话:0591-87665686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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