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5-00650
  • 文号: 闽自然资答复〔2025〕2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5-04-16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9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25-04-29 10:37

陆盛彪代表:

《关于借鉴山东做法化解我省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第1297号)由我厅会同省财政厅、住建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我省历来高度重视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2024年以来,共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登记难”问题20.6万个,其中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17.9万个,惠及超60万群众,通过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您提出的借鉴山东做法出台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建议,我厅积极予以支持。在深入地市调研,积累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登记难有益经验上,充分借鉴山东、广西等外省经验做法,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处理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2025年,自然资源部制定了《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方案》,近期将对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针对化解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联合制定出台政策文件。

下一步,我厅将密切跟踪国家相关政策的制定进程,及时抓好贯彻执行。同时,持续深入开展整治不动产“登记难”行动,扎实推进群众住房产权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化解,确保工作取得更多实效。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高鸿程

联系电话:0591-87665671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

员会;宁德市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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