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5-00654
- 文号: 闽自然资答复〔2025〕1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5-04-14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魏文柳代表:
《关于流出耕地恢复和恢复后耕地利用问题的建议》(第155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省委、省政府强化组织部署,压实耕地保护责任。我厅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各地规范有序开展耕地恢复工作。
一、择优恢复。向各设区市政府发函,并印发《关于做好耕地恢复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加快完成耕地恢复资源调查,优先将坡度15度以下,废弃或效益低,水源和交通条件较好,与现有耕地可以集中连片、易于保持长期稳定耕作、群众复耕意愿较强的地块恢复为耕地。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自然地理、农业生产条件,因地制宜、先易后难有序组织实施。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生长期、鱼塘处于收获季的,要留出合理过渡期,循序渐进推动。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二、加大投入。要求各地增加投入,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耕地恢复和开垦等统筹实施,促进恢复耕地质量提升,严防边恢复边撂荒。省级财政3年累计下达15.5亿元补助市县,用于耕地保护和恢复及垦造耕地。但是,由于部分地区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恢复的耕地地块较为零散,耕作条件不够便利,加上后期管护不到位、群众耕作意愿不强等因素影响,造成部分恢复的耕地质量有所下降或存在抛荒现象。近期,我厅进一步组织各地更新完善了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摸清全省近期可实施的宜耕后备资源情况,为进一步做好耕地恢复打好基础。
下一步,我厅将与省农业农村厅协同配合,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指导市、县因地制宜做好耕地恢复和种植及管护工作,用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推动耕地提质量、优布局,进一步优化耕地空间,增加优质耕地比例。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俞文峰
联 系 人:魏延明
联系电话:0591-87663990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
员会、龙岩市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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