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5-00775
- 文号: 闽自然资答复〔2025〕5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5-05-16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石建平委员:
《关于加快我省海洋文化和经济互融互促发展的提案》(2025207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海上福建”工作要求,深度挖掘优秀海洋文化,赋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激发海洋产业新发展动力,强化用海用岛要素保障。一是风旅融合方面,近年来,我厅建立重大项目用海保障工作机制,通过“要素保障质量提升年行动”优化审批流程,全力保障海上风电项目落地。全省各层级海上风电场项目共38个,包括长乐外海K区(558MW)、J区(656MW)等海上风电项目。在推动风旅融合方面,依托“1号滨海风景道”建设,将平潭北部生态廊道、厦门海上游等纳入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典型,串联海上风电景观与滨海旅游资源,形成“风电+观光”特色线路。目前,平潭长江澳风电田已成为网红打卡点,游客通过观景台欣赏碧海风车与日落美景,体验“生态+旅游”的独特魅力。二是渔旅融合方面,我厅配合省海洋渔业局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全省各层级海洋牧场项目共5个。2024年连江黄岐半岛海域获批国家级海洋牧场,建设涵盖休闲旅游、垂钓、苗种培育、科技、智慧、产业等项目,项目带动邻近渔区滨海旅游业、休闲渔业等相关产业链的发展。积极推进全域海岸线“美丽渔村”建设,打造渔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绿色经济、海洋文化协调发展新范式,打造“1号滨海风景道”,构建福建滨海旅游带。提升鼓浪屿、湄洲岛国家5A级旅游景区,打造平潭、东山全域旅游示范区和21个海岛型重点旅游村镇,形成湄洲岛妈祖平安塔灯光秀、嵛山岛全国海钓精英赛、鼓浪屿李家庄、平潭读旅特色精品民宿等海岛旅游特色产品和精品线路,体验式休闲渔业建设已有“水乡渔村”294家。
二、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中,科学划定海洋“两空间内部一红线”,构建“一带两核六湾多岛” 海洋空间格局。沿海市县进一步细化海洋规划分区,合理配置海洋空间资源,保障临港工业、港口物流、新能源等项目用海需求。例如,平潭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通过用海变更优化布局,在保障清洁能源开发的同时,注重生态保护与景观协调。二是生态文旅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和美海岛”创建,大嵛山岛、海坛岛等6个海岛入选国家级“和美海岛”,以生态修复提升海岛环境品质,为文旅开发奠定基础。三是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福州滨海新城岸段、厦门东南部海域、漳州东山南门湾—马銮湾段入选全国“美丽海湾”优秀案例,为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成功争取47.5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实施“蓝色海湾”等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18个,修复滨海湿地面积4.1万亩、防护林0.63万亩、岸线73千米;2020年以来,全省累计新营造红树林3.31万亩,开展现有红树林修复1.73万亩。
三、谋划设立全国海洋经济和文化融合研究平台,深化国际合作。我厅积极支持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等机构主办国际海岛论坛,2024年论坛在平潭成功举办,聚焦海岛可持续发展、蓝色经济合作等议题,吸引斐济、太平洋岛国等多方参与,签署合作文件并发布成果。论坛已成为中国与海岛国家共商发展的重要平台,未来将进一步整合资源,推动设立全国性海洋经济与文化融合研究平台,促进学术交流与产业合作。
四、建设特色海洋公园,提升海洋文化体验。我省已建成7处国家级海洋公园,包括福瑶列岛、长乐、平潭海坛湾等,总面积超2.37万公顷,涵盖红树林湿地、珊瑚礁、滨海沙滩等生态景观。目前,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智能监管系统实现“天上看、地上巡、视频探、网上管”,并入选省级自然教育基地,年接待科普游客超50万人次。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深化海域海岛管理改革,优化用海用岛审批服务,强化海洋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统筹,推动海洋文化与经济深度融合,助力“海上福建”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邱海源
联系电话:0591-87665602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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