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5-1201-2025-00773
- 文号: 闽自然资答复〔2025〕5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2025-05-19
-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林建军委员:
《关于福建省农村土地纠纷的提案》(2025314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地采取多项措施,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为当地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取得一定成效。
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依托各级宣传平台,实现土地政策宣讲多级覆盖,典型案例普法效果立体化,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用好网络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主动预防,有效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结合“十年·见证:保护产权 登记为民”主题宣传系列活动,生动展现不动产统一登记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以制度完善为笔,绘制“保护产权、保障交易安全、便民利民”的民生画卷。
持续做好农村不动产登记
一是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省级不动产登记相关系统与福建省农村经营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对接,正式结束分散登记、全面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二是加强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已完成3个宅基地改革试点地区和9个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试点地区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覆盖面,引导具备条件的地方及时开展登记,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打下坚实基础。
严格规范征地程序
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落实。一是聚焦研究征地政策。印发《关于做好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建设用地报批材料和有关文本格式的通知》,规范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用地审批权限、土地征收流程、工作职责等内容,指导各地依法依规做好土地征收工作。二是调整征地补偿标准。于2023年7月开展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工作,调整后,补偿标准较上轮平均提高17.38%。三是加强征地公告公示。规范征地预公告发布,要求地方张贴预公告需有2人及以上人员,保障征地群众知情权益。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率不足90%的,不得上报土地征收审批报件,以充分保障被征地群众权益。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上,将土地权属争议的解决和正在进行的各类土地确权、土地制度改革及土地统一登记实践协调起来,进一步助力健全农村土地多元化治理体系。一是强化源头治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典型案例、设立法律咨询点等,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有效减少因法律认知偏差引发的纠纷。加强土地审批、流转等环节的监管,从源头上减少纠纷隐患。二是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加强与林业、农业农村部门等单位的贯通配合,完善初始登记,强化执法监察,畅通维权通道。责任不推诿、管理不缺位,形成化解土地矛盾纠纷的合力,提高纠纷调处的效率和专业性。三是依法依规开展纠纷调处工作。按照法治的精神,配合推动土地权属争议的解决。对于调解不成的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或者司法渠道解决,确保纠纷处理的法治化与规范化,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林博雯
联系电话:0597-87665771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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